今天召开的本级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2011年将在广泛听取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意见的预算基础上,争取对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的国人部分重点支出按“项”级科目进行编制并考虑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并按综合预算口径编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摘要:今年中央本级预算将在全国人大会后公布
2011年中央本级预算的部分重点支出将按“项”级科目编制,除必须的项目外,对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实行严格控制,同时积极研究细化非重点支出的内容,细化到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