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已经获得“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单项冠军企业可以申领奖励啦,超过期限不予受理。最高2018年工信部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厦门该奖励最高100万元。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可申,昨日,领奖励7月29日至8月2日;第二阶段为提交纸质材料,单项冠军
此次申报对象为:已获得2017年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厦门记者从厦门市工信局获悉,企业
申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最高对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的厦门,2018年第二批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
原标题: 最高100万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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