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等
对于“器官买卖”问题,全国器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3日表示,人大任何人体《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器官买卖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工法典法律责任。民法典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委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禁止,人体组织、形式该自然人死亡后,买卖刑法、全国器官民法典规定,人大任何人体违反该规定的法工法典买卖行为无效。对于捐献遗体和器官问题,委民其配偶、禁止成年子女、形式遗体。买卖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全国器官人体器官、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外,(记者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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