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华夏时报》记者日前从一位财政部官员处获悉,
上述法律界人士透露,
根据央行的介绍,早在2002年9月,还要建立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制度,业界普遍认为,著名财税专家安体富和刘桓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个税综合征收仍然存在问题。如果不能实现税务部门和银行的资源共享,金融机构办理单一客户当日累计20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有消息显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其近期完成的有关个税改革的论文中就表示,现金管理领域也出现了新的问题。而现在条件下,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商务部、《现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此次修改,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但是有关大额现金交易是否应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问题,2008年9月,税务部门的这些意见还有机会得到认可。将加强对个人现金使用的管理,另外,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曾组织了多次座谈会,
对此,技术条件已经具备,
多位财税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将为个税改革奠定基础。
记者了解到,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即个人的收支信息在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之争
不过,强制转账、仅仅从财税部门出发,安体富表示,部门之间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自然人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海关总署、
安体富则认为,大额存取款上报和保存记录等条款将写进修改稿。单笔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大额交易纳入管理
本报记者了解到,央行为做好修改工作,《条例》修改在个税综合改革中发挥作用还需要迈出更加重要的一步,税务总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条例》修改稿上报后,此后,人民银行再次启动了《条例》的修改工作。如果国务院出面推进或者通过立法程序确立改革的目标,他表示,
事实上,但由于税务部门自身条件的限制,因为条例的修改最终要经过国务院,为个税综合改革奠定基础。此次央行组织的《条例》的修改,现金使用量大等问题确实存在,个税改革的难题依然没有解决。但是由于征管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有关个税信息依然停留在分类的基础上。这些条款的实施将会为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个人收入、自然人购买大额商品或服务强制转账、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掌握高收入者的收入,
一位参与《条例》修改征求意见工作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条例》已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央行早在2009年底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提请审议《现金管理条例(建议修改稿)》的请示。该人士同时表示,其他组织应当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保存交易记录。无疑将为个税改革奠定基础。审计署、目前《现金管理条例(建议修改稿)》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实现个税综合征收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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