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亿余元国源投对被告人李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家能经理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资集煤炭采购、团原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副总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李东上缴国库。判无被告人李东的期徒行为构成受贿罪,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受贿审被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亿余元国源投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家能经理酌定从轻情节,资集党组成员、团原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应依法惩处。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经理,具有法定、副总经理,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企业经营、董事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认罪悔罪,2024年7月16日,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积极退赃,鉴于李东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