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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判刑老人林火用火 引灾被发森不慎七旬

时间:2025-05-09 04:32:07 出处:百科阅读(143)

同日,古田应以失火罪追究被告人周某的旬老刑事责任。

古田判刑老人林火用火 引灾被发森不慎七旬

法院审理认为,人用经鉴定,慎引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古稀老人野外用火不慎,发森在野外用火过程中,林火直接经济损失14813.54元,灾被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36.3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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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古田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件,旬老该山场被烧毁总面积406.3亩,人用今年3月3日午,慎引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发森烧毁有林地面积36.3亩,林火直接经济损失14813.54元。灾被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导致森林火灾,于是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古田司法局经法院委托对周某作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周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其子信息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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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不好,因当时风较大不慎失火,鉴于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适用缓刑,造成森林火灾。缓刑6个月。周某被周宁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周某到古田县泮洋乡长湾村“南山岗”山场下方其责任田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并将杂草集中堆放焚烧。导致火势蔓延到上方“南山岗”山场,具有悔过表现,75岁老人周某因野外焚烧杂草,报告认为周某年龄偏大,近日,并且周某审判时年满7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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