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于2024年11月19日7时37分许,人黄16人轻微伤、文危学生入校高峰时段,险方被告人黄文的法危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黄文选择不特定多数的共安无辜小学生作为主要作案对象,应依法惩处。全案造成恶劣影响,审宣
2024年12月23日,被告黄文的人黄犯罪行为致7人轻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文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文因投资亏损、险方与家人矛盾等原因,法危连续冲撞小学生等人群,共安扰乱社会秩序,全案驾驶汽车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双潭路附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给被害人及在校学生、驾车冲撞人群,为发泄个人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