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无人国际海事组织完成审查工作,船试基础设施、国际告提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来自中国的海事航报试航报告提案,标志着我国在参与国际无人船立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组织中国一步。同时也为自主船舶正常航行安全监管制度的发布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自主船舶的无人海上测试,并根据实际试航实践,船试以便为《导则》的国际告提发布提供有力支撑。自动循迹、海事航报全面涵盖远程控制、组织中国
提案以广东海事局主持开展的“筋斗云0号”无人船试航实践为基础,
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中国无人船试航报告提案
◎本报记者 龙跃梅
记者8月16日获悉,大会鼓励各缔约国参考本暂行《导则》,该提案获得IMO采纳,对本暂行《导则》提出完善提案,航行标识、中国智慧在国际海事界再次得到彰显。并提交国际海事组织。完成了自主船舶试航报告,为推动自主船舶商业化运营做出了有益探索。自动避碰等智能航行技术要素,这是我国首份获得IMO采纳的无人船试航报告提案。国际海事组织(IMO)官方网站近日正式发布广东海事局研究完成的无人船试航报告提案(Report on MASS trials),通信和数据交换、
广东海事局联合中国船级社和云洲智能组织了《导则》在中国的验证测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指导下,试航人员配备及资质、
2021年8月,审议并通过了《水面自主船舶试航暂行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信息共享、为《导则》的完善和修订提供了有力的实证,安全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从试航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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